鄭州市軌道交通2016年度辦公用品采購項目比價公告
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(以下簡稱“比價人”)采用比價方式對鄭州市軌道交通2016年度辦公用品采購項目選取供應商,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向的供應商提交密封響應文件。
1.1 項目概況與范圍1.1.1采購內(nèi)容:運營分公司1號線一期、2號線一期、城郊線一期及1號線二期全部員工辦公用品,包括打印紙、水筆、膠水、訂書機等。具體詳見用戶需求書。
1.1.2交貨地點: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。
1.1.3交貨時間:分批下訂單,申請人應在收到訂單之后1個工作日內(nèi)送達指定地點。
1.2申請人資格要求1.2.1申請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須合格有效,具有辦公用品類似經(jīng)營范圍。
1.2.2申請人應提供晨光和得力的產(chǎn)品授權(quán)書。
1.2.3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參選,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(guān)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。
1.3報名及比價文件領取1.3.1凡有意參加本次比價的申請人,請于
2016年
6月
17 日至
2016年
6 月
21 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
09 時
00 分至
12 時
00 分,下午
13 時
00 分至17 時
00 分(北京時間,下同),在
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(鄭東新區(qū)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(qū)西側(cè))綜合樓B518室 報名及領取比價文件。
1.3.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:
1.3.2.1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1.3.2.2有效的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授權(quán)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;
上述資料的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,由比價人留存,原件則報名后當場退還,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授權(quán)委托書原件不退還。
1.4響應文件的遞交1.4.1比價響應文件(一正四副)遞交的截止時間
2016年
6 月
29 日
13 時
30分,具體響應文件接收時間為
2016年
6 月
29 日
13時
00分至
13 時
30分,地點為
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(鄭東新區(qū)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(qū)西側(cè))綜合樓1樓B110室;
1.4.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價響應文件,比價人不予受理。
1.5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價公告在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網(wǎng)站(
www.zzmetro.cn)、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網(wǎng)站(
m.scychdjz.com)、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wǎng)
(
www.chinabidding.com.cn)上發(fā)布。
1.6聯(lián)系方式地 址:
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(鄭東新區(qū)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(qū)西側(cè))綜合樓B518室 聯(lián) 系 人:李女士
電 話:0371-55169047
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
2016年6月1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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